离婚证丢失如何补办,需要带什么材料
补发离婚证时,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灵川律师——熊晓勇为您介绍以下问题:根据有关内容,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如何补发离婚证丢失?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需要带什么材料?
补办时需携带离婚证丢失:
(一)户口簿;
(二)身份证;
(三)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本人离婚证(损坏或不一致);
(五)本人近期两张两寸免冠单人照片。
二、离婚证遗失补办程序:
(1)申请:取男女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原件(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页)、近期三张2寸免冠合影。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办公厅,双方亲自到场提交上述手续。
(3)审查:检查户口簿、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缴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签字,按指纹,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
三、补办离婚证需要自己吗?
补办离婚证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申请档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内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内容,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